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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嘉杭大队开展规范执法集中学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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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西安碑林法院对造成35人死亡的陕西“5•15”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案公开宣判,3名运管人员被判滥用职权罪。这一判决的生效,无意对我们交通行政执法人员敲响了警钟。
为剖析该案的原因,江苏省高速公路交通运输执法总队苏州支队苏嘉杭大队迅速组织全体队员对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进行讨论分析。陕B23938大客车在没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营运,运管执法人员未按法律规定作出责令违法车辆停滞营运的决定并采取相关暂扣措施,又未向任何主管部领导汇报或进行集体讨论,擅自降低处罚标准,对该大客车仅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后即放行,放纵该车继续从事非法营运活动。
全体执法人员剖析了发生这些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并纷纷表示:一是要树立正确的执法宗旨,执法是维护法律的尊严,交通执法是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法律是刚性的,所以一定严格执法。二是要引以为戒、时刻保持警钟长鸣,执法人员要严以律已,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三是要加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业务素质。四是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各项处理处罚的相关程序规定,做到公开公正执法、文明廉政执法,使规范执法真正体现在每一个环节上。只有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执法,才能保障我们执法不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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