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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公路部门推行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养护管理新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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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加强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更新养护,提高修复效率,有效保障国省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苏州公路部门结合历年养护管理实际情况,并参照省局对全省各市处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管理模式,从2016年起推行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养护管理新办法,即由原来苏州市处统一管理的模式,变更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市(区)公路处和苏州站按照行政区划具体负责辖区内国省道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日常养护和管理工作。
一是要求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择优选择有资质、经验丰富的养护施工单位,签订养护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负责辖区范围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并将施工单位名单报苏州市处备案。
二是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省公路局国省干线公路巡查规定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管理养护要求,对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进行巡查和日常养护管理,发现缺损应及时安排修复,确保设施齐全、规范、完整。
三是要求各单位建立巡查处置工作制度及管理养护质量考核办法,加强对安全设施养护单位的管理,并建立路政巡查与养护单位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模式,在与养护施工单位签订的养护合同中明确养护单位巡查职责,养护施工单位按照规定频率(每月不低于2次)对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进行巡查、日常保养和轻微损坏安全设施的现场修复等。
四是为确保安全设施管理养护的适时性和准确性,苏州市处将定期会同专业技术单位对全市国省道安全设施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对设施的重复设置、缺损等技术和功能性问题进行研判分析,并进行专项设计。经审查通过后的设计文件提交给各单位,由各单位及时按照专项设计文件施工完成。
五是为确保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养护管理的统计、结算、查阅、考核等需要,所有安全设施的巡查和修复需通过路政管理可视化系统运行。
国省干线公路安全设施养护管理新办法的推行,将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各市(区)处(站)公路部门的责任感,提升其巡查的积极性,有效提高安全设施缺损修复及时率,从而更好地保障国省干线公路的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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