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我们
〗
〖
加入收藏
〗
〖
设为主页
〗
|
首 页
|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
公路要闻
|
信息动态
|
工程建设
|
养护保修
|
安全在线
|
|
执法公示
|
路网调度
|
路政管理
|
法律法规
|
公路规费
|
知识问答
|
回 音 壁
|
|
兰台纵横
|
收费专栏
|
文明窗口
|
民主管理
|
财审前沿
|
计划统计
|
科技兴路
|
◇
路政管理规定
◇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
公路路政执法公示
◇
车辆通行费征收文件
张明
发表时间:2008-9-16
点击次数:607
主题:
关于机场路石浦收费站的疑问
我是石浦人,户口在昆山是区,牌照是在昆山市办理的。请问:
1.我从上海回来,经过石浦收费站或淀山湖收费站是否不用交30元过路费?
2.请问征收过路费依据的文件是哪个?政府现在的政策是执法公示,请公布出来。
3.哪些车辆不用交过路费?
2008-9-16 14:26:11
回复:
1.淀东、石浦收费站属普通公路收费站,收费方式为单向按次收费,除了政府规定的免缴车辆外,其他车辆均应交费。
如果经常往返于收费站,车籍在收费站所在地的车辆可购买每月8次的月票,其他车辆可购买第月25次的月票。具体可向苏沪机场路路劲公司咨询,电话57462504。
2.收费公路收取车辆通行费依据的是省人民政府和物价管理部门的批文,收费站区公示牌上已作公示。
3.《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江苏省车辆通行费征收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免费车辆外,绿色通道运输车辆、装运农用联合收割机的车辆也属免交范围。
【返回】
Copyright (C) 2010 Szgl.ne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