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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
发表时间:2008-10-31
点击次数:735
主题:
养路费
请问:
1、下一年度的养路费正常情况下何时可以缴纳?
2、10-12月份新购车辆在缴纳本年度养路费的同时,能否将下一年度的养路费一起缴纳?
2008-10-31 21:03:09
回复:
1、你好,我省2009年养路费预计2008年12月中旬开征,具体需等上级通知。
2、2008年新增的车辆,须在车管部门注册登记之日起10日内到车籍所在地养路费征稽部门登记缴费,最长只能先缴到2008年年底。2009年养路费预计2008年12月中旬开征,具体需等上级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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