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 首 页 |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 公路要闻 | 信息动态 | 工程建设 | 养护保修 | 安全在线 |
| 执法公示 | 路网调度 | 路政管理 | 法律法规 | 公路规费 | 知识问答 | 回 音 壁 |
| 兰台纵横 | 收费专栏 | 文明窗口 | 民主管理 | 财审前沿 | 计划统计 | 科技兴路 |
路政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公路路政执法公示
车辆通行费征收文件

太仓
 
  发表时间:2009-3-2
  点击次数:519
主题:退过路费

太仓204国道终于不收过路费30元了,那么我们交了年费的是不是应该退还呢,而且它办年费的拖拉到2月初才给办出来。我们花了几百元仅仅消费了1个月!
2009-3-2 13:51:27
回复:

    204国道收费站是还贷性收费站,其太嘉点和陆渡点属二级公路收费站,按照规定已经在2月28日24时取消收费。
    204国道太仓收费站没有出售过任何年票。太仓浏家港收费站属经营性收费,不在本次取消收费范围内,仍将按规定收费年限和收费标准收费。
【返回】
Copyright (C) 2010 Szgl.ne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