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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 东
发表时间:2009-10-22
点击次数:1025
主题:
苏州市高速公路两侧拆迁范围规定
请问:在苏州市范围内规定高速公路两侧拆迁范围是多少?是不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30米、立交桥50米)就一定要拆除?
2009-10-22 9:16:21
回复:
在高速公路规划及建成后,高速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为30米,立交桥及互通区域为50米,禁止设置建筑物、构筑物。在高速公路建成前,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因高速公路建设需要的,按照省、市政府有关文件进行拆迁。
两者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区分为高速公路(规划)建成前或建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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