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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小糖
发表时间:2003-8-15
点击次数:1891
主题:
违法建筑的拆除范围
请问 新建的一幢建筑物,涉及到红线控制区内的为1米,那么,单单拆除1米范围呢?还是整幢楼房都拆除??????
2003-8-15 14:05:32
回复:
《公路法》第56条规定:“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的以外,禁止在公路两侧的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需要在建筑控制区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江苏省公路条例》第31条规定:“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因公路新建、改建或者建筑控制区调整等,被划入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未经交通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扩建。对在建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管理,避免形成违章建筑。”
对于新建的一幢建筑物,如违反《公路法》第56条、《江苏省公路条例》第31条之规定,涉及在公路建筑控制区1米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在不影响整幢建筑物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可考虑单拆1米范围内房屋。但由于建筑物的复杂性,需综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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