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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时间:2003-9-1
  点击次数:1708
主题:如何处理

道路施工时,车辆不服从路政指挥,造成交通堵塞,路政如何处理?
2003-9-1 21:39:58
回复:

    公路施工路段实施路政管理的依据是《公路法》第43条、《江苏省公路条例》第37条规定及江苏省交通厅《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
    公路施工按照《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尽量减少施工对车辆、行人通行影响,施工路段不得发生半小时以上的堵车。对车流量大、行车道狭窄或者车辆定时单向通行的施工路段,施工单位应当派专人执勤,疏导交通。对抛锚故障车辆,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措施。”
    施工路段车辆堵塞,路政人员应迅速组织人员疏导交通,报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属于施工单位责任的,按照《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第25条规定:“路政执法人员应当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改正;导致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行政处理程序,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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