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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抱不平!!
 
  发表时间:2003-9-26
  点击次数:1794
主题:回复。

首先我对下面一位过客表示一下同情,因为这事曾经也发生在我身上!
种种原因,这不是理由!
就算吴江是按照“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的,那按照规定还要交罚款的,为什么这罚款就不用了?养路费是对人还是对事?
2003-9-26 22:05:18
回复:

关于罚款,我们是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的,具体情况具体对待,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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