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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时间:2004-7-18
点击次数:2293
主题:
询问
请问摩托车养路费往年没有交纳,交通部门查到了是否有追缴以前年度的权利,依据是什么?谢谢!
2004-7-18 9:28:45
回复:
根据《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对拖、欠、漏、逃养路费的车辆,除责令补缴规定费额外,每逾一日,外以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三个月以上的,并处以应缴养路费额度30-50罚款;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六个月以上的,并处以应缴养路费额度50-100%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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