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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
 
  发表时间:2004-9-1
  点击次数:2045
主题:养路费报停

你好:
   我是贷款车辆(至2005年6月贷款清)但由于要离开本市车辆无人开,故想报停养路费(该车已满一年),想咨询一下,办理的手续,还有车辆产权证原件抵押在银行,复印件是否有效!谢谢!
2004-9-1 10:44:03
回复:

    1、车主到养路费征稽所领取《机动车停驶申请》和《养路费报停申请》各一份;
    2、凭两份填制完整的申请,将牌照和行驶证暂交存养路费征稽所指定地点(东升车管所内养路费征收处);
    3、牌照收存点开具收牌凭证;
    4、凭收牌凭证先到公安车辆管理所办理机动车停驶手续;
    5、再凭公安车辆管理所出具的“车辆停驶证明”分别去市区、吴中区、相城区养路费征稽所办理养路费报停手续;
    6、车管所不予停驶的,养路费也不得报停,车主去牌照收存点取回牌证;
    7、取得养路费报停凭证后,从次月起停征养路费。
    8、车辆报停,现已不需要出示产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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