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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Y
 
  发表时间:2004-11-16
  点击次数:2693
主题:有关高速公路路政体制若干问题

现在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下属的各个高速公路路政大队体制都是企业性质,按有关规定是没有执法权的,即使现在是委托执法,你企业性质的跟保安又有何区别,现在苏嘉杭高速路政已转到地方,试问一下还有那么多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能否转制和划分到地方公路处
2004-11-16 23:54:57
回复:

    按照省编办《关于在苏州市公路管理处(苏州市公路路政支队)增挂“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苏州支队”牌子的批复》(苏编办[2003]156号),江苏省高速公路路政总队苏州支队为市交通局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接受委托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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