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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时间:2005-4-5
  点击次数:3556
主题:收费站

1.  为什么常昆公路唐市收费站出示的票据是收据,而不是发票,收据就和平常的撕票没什么区别,仅仅是多公章而已?
2.  204国道常昆段已经有收费站,为什么还要设立?常熟昆山本身属于苏州,而现在我们往苏州还没有收费站呢。
3.  为什么这里会设收费点?
2005-4-5 11:57:33
回复:

    您好!就您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
    1、204国道常熟收费站常昆公路唐市收费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所使用的票据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财政的票据称为“收据”;如是经营性收费,即由省税务局统一印制,税务的票据称为“发票”,因此两者有同等效用。
    2、204国道常熟收费站常昆公路唐市收费点是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复[2004]95号文件批准设立的,因此他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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