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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民
发表时间:2005-5-14
点击次数:2940
主题:
有关国道和高速公路的问题
请问国道和高速公路距离居民区分别至少多少距离?谢谢答复!
2005-5-14 11:46:05
回复:
如果是先有居民房屋,再建造高速公路或国道等公路,《公路路线设计规范》5.2.6规定“选线应重视环境保护,注意由于公路修筑以及汽车运行所产生的影响与污染等问题,具体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5.2.6.2占地、拆迁房屋所带来的影响。5.2.6.3路线对城镇布局、行政区划、农业耕作区、水利排灌体系等现有设施造成分割而产生的影响。
如果是先有高速公路或国道,再要在公路两侧建筑房屋,《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三十米,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五十米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没有隔离栅的,建筑控制区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江苏省公路条例》第31条规定:“从公路边沟外缘起,没有边沟的,从公路坡脚线外缘起,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的区域为公路建筑控制区范围。在上述范围内,除公路防护、养护需要和必要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外,禁止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需要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应当事先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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