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 首 页 |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 公路要闻 | 信息动态 | 工程建设 | 养护保修 | 安全在线 |
| 执法公示 | 路网调度 | 路政管理 | 法律法规 | 公路规费 | 知识问答 | 回 音 壁 |
| 兰台纵横 | 收费专栏 | 文明窗口 | 民主管理 | 财审前沿 | 计划统计 | 科技兴路 |
路政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公路路政执法公示
车辆通行费征收文件

51833048
 
  发表时间:2005-5-29
  点击次数:3200
主题:关于养路重复收取的问题(现在的工作人员太不负责,做普通人真难)

我是常熟的,去年12底新购了摩托车,本来有驾驶证,因常熟上照要到3月份,而在1月25日被渭塘交管所收了170元养路费,当时我不交,因为我新车,他们不答应,不让走,说新旧一样的,反正都要交,没法,只能交了,后来3月份上照时又收了一次,问常熟说让我找苏州,问苏州说让我找常熟,我现在深刻明白了什么叫为人民服务了,我现在到底找哪个部门可以解决我的问题,我已经从2月份一直在打电话问这问那,搞到现在了,浪费了我很多的精力及财力,谢谢了!
2005-5-29 11:52:00
回复:

    五小车辆养路费征收由当地交通局相关部门负责,您反映的情况涉及相城区和常熟两个征收部门,应直接向苏州市交通局投诉反映。
【返回】
Copyright (C) 2010 Szgl.ne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