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 首 页 |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 公路要闻 | 信息动态 | 工程建设 | 养护保修 | 安全在线 |
| 执法公示 | 路网调度 | 路政管理 | 法律法规 | 公路规费 | 知识问答 | 回 音 壁 |
| 兰台纵横 | 收费专栏 | 文明窗口 | 民主管理 | 财审前沿 | 计划统计 | 科技兴路 |
路政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公路路政执法公示
车辆通行费征收文件

沈先生
 
  发表时间:2005-12-15
  点击次数:1403
主题:关于230省道光福收费站

我在光福一家单位上班,每天要经过光福收费站来回要20块,吃不消!
我行驶证是苏州的,住在东桥
请问能否办月票或者年票,来维护苏州市民!
2005-12-15 11:45:52
回复:

    根据《江苏省车辆通行费征管办法》:“公路收费站所在乡、镇,以及收费桥、闸、隧道两端所在乡、镇经常通过收费站的车辆(含手扶拖拉机)给予优惠,按每月通过15次标准,采用购月票的方法计收;对其它单位(或个体户)经常通过收费站的车辆,也给予优惠,按每月通过45次标准,采用购月票方法计收”。
    您行驶证是苏州的,住在东桥,可以到光福收费站购买45次月票。
【返回】
Copyright (C) 2010 Szgl.ne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