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访客
发表时间:2006-3-29
点击次数:2167
主题:
帮忙
请问两轮摩托车养路费滞纳金多少?
2006-3-29 9:51:17
回复:
您好,我处负责汽车养路费征收工作,摩托车养路费征收应由当地的县(市、区)交通局负责。
根据《江苏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对拖、欠、漏、逃养路费的车辆,除责令补缴规定费额外,每逾一日,处以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三个月以上的,并处应缴养路费额度30-50%罚款;连续拖、欠、漏、逃养路费六个月以上的,并处以应缴养路费额度50-100%罚款”,此外,该《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无牌照行驶和报停后偷驶的车辆,除追缴全额养路费和每逾一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外,并处以应缴费额1.5倍至2倍的罚款”、第二十五条规定“对倒换、伪造牌照或涂改、顶替、伪造养路费票证和罚款单据的,除责令补缴规定应缴费额和每逾一日加收应缴费额1%的滞纳金外,并处以应缴费额2.5倍至3倍的罚款。伪造票证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责任人赔偿。构成犯罪的,由征稽机构提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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