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 首 页 |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 公路要闻 | 信息动态 | 工程建设 | 养护保修 | 安全在线 |
| 执法公示 | 路网调度 | 路政管理 | 法律法规 | 公路规费 | 知识问答 | 回 音 壁 |
| 兰台纵横 | 收费专栏 | 文明窗口 | 民主管理 | 财审前沿 | 计划统计 | 科技兴路 |
路政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公路路政执法公示
车辆通行费征收文件

退车索赔
 
  发表时间:2006-5-31
  点击次数:2882
主题:按核定装载照样超限,能不能向厂家退车索赔

我2004年买的一辆厂牌型号为东风EQ25208GSN货车,原来总质量20900千克,核定载质量8705千克的货车。改了大吨小标后,货车总质量为29805千克,核定载质量17505千克,养路费要按18吨交,但是由于车辆自重达128500千克,如果装了17505千克的货,货车的总质量就超过30000千克,也就等于超限了。厂家这样一刀切的做法害苦了我们,我想问我能不能向厂家退车索赔.
2006-5-31 22:59:31
回复:

    您所提问题并非我处所能解决。
【返回】
Copyright (C) 2010 Szgl.ne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