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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先生
 
  发表时间:2006-8-24
  点击次数:1897
主题:我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2004年我在张家港买了一辆摩托车,但是车牌只是给我装了一个(后面的),钱前面的并没有给我装。我是在张家港塘桥中队领的牌照,上牌照也是在那里。
  今年我在园区工作了,但是园区交警却以我的摩托车前面无牌照的理由,罚款200元,我觉得这200元钱罚的很冤,同样是交通系统的问题,却要我来买单,真是岂有此理,我需要得到一个明确的答复。
  我的电话时刻等着回复:0512-58012717。
  如果是你们交通系统感到愧疚,就不用打电话了。
2006-8-24 10:37:34
回复:

    您所提问题非我处管理职责范围,请向苏州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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