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加入收藏
设为主页
| 首 页 |
 
| 主要职责 | 机构设置 | 公路要闻 | 信息动态 | 工程建设 | 养护保修 | 安全在线 |
| 执法公示 | 路网调度 | 路政管理 | 法律法规 | 公路规费 | 知识问答 | 回 音 壁 |
| 兰台纵横 | 收费专栏 | 文明窗口 | 民主管理 | 财审前沿 | 计划统计 | 科技兴路 |
路政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
公路路政执法公示
车辆通行费征收文件

虞苏
 
  发表时间:2006-11-25
  点击次数:1012
主题:咨询常昆高速拆迁有关问题,期待答复。谢谢!

现行的江苏省高速公路条例第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隔离栅外缘起三十米,互通立交、特大型桥梁隔离栅外缘起五十米范围为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没有隔离栅的,建筑控制区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算。在建高速公路按照前款规定确定建筑控制区,并按照建筑控制区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在交通部门户网站的《留言问答》栏目中关于对【35394】【35237】号问题的回答中,明确答复: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住户可以提出拆迁和补偿要求(可查询该网站)。请问在常昆高速的拆迁过程中,符合上述条件的住户是否可以提出拆迁和补偿要求,望答复!
2006-11-25 19:47:29
回复:

    因常昆公路建设由苏州市高速公路指挥部负责,请向苏州市高速公路指挥部咨询。
【返回】
Copyright (C) 2010 Szgl.net,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苏州市公路管理处 2010